评论丨警察用生命抢救落水女孩,应该不愿看到她被“谴责”

李燮因救人而去,估计也不希望看到,他所救之人被网暴、被伤害

据报道,8月23日深夜,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安阳派出所民警李燮,在该县安阳镇风雨桥附近的澄江河抢救落水女孩时,因河流湍急,将女孩推到河岸后,自己体力不支牺牲,年仅39岁。

相关视频在网络流传后,不少人指责落水女孩在水中对李燮有推人行为;而现场目击者则称,系女孩挣扎时手臂无意碰到。


↑视频截图

李燮不幸牺牲,令人痛心、惋惜,这是一起没人愿意见到的悲剧。但这种朴素的情感,不该转化为对被救者的攻击,更不能凭借自己的主观意识去“断案”。有网友通过视频就判断落水女子“应该会游泳”“全程特别镇定”“警察被她一把推开”……这只能说是揣测,且很可能是恶意倾向的揣测。

站在岸上的人,很难体会水中濒临死亡之人的心情和想法,也就很难真正理解他们做出的一些应激举动。常识告诉我们,溺水者出于求生本能,往往会抓住一切能抓住的东西。这方面的科普已经有很多,比如下水救人时,切忌从正面营救。如果从正面靠近,溺水者出于求生本能,可能会死死抓住施救者,反而导致危险加剧。

事实上,检索相关新闻也可以发现,类似的情况并不是个案。去年底,菏泽单县北城街道一男子落水,正在附近菜市场买菜的赵宏伟下水救人。相关视频在网络传开后,评论中也有一些对落水者“试图拉人一起下水”的质疑和指责。对此,救人者赵宏伟直言并不认同,“他(落水者)也不想死,拉住我是求生的本能”。

所以,我们不能用一种理想的状态去看新闻。好似新闻当中出现了英雄,就一定要有恶人;出现了好人好事,就一定也需要邪恶、阴暗来映衬。在“一拉一踩”的叙事结构里,确实很容易产生争议、制造话题,但是一些莫名的猜测,却可能对当事人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。

可以想见,如果被救女孩看到这些指责的声音,内心的愧疚与悔恨可能被进一步放大,说不定就会做出“傻事”来。李燮因救人而去,估计也不希望看到,他所救之人被网暴、被伤害。

只言片语,亦为刀剑。不要以为自己随意的评头论足,就代表着正义。近些年,一起起由网暴引发的悲剧让我们一遍遍看到,多少网暴,都是以正义之名。坐在电脑前或躲在手机屏幕后发言,总是轻巧的,又哪知世事的沉重。当人人都是“福尔摩斯”,隔空断案张口就来,往往容易交织出更大的悲剧。

再退一步说,如果被救女孩真有故意或过错,当地警方也不会这么轻轻放过。还是应该把专业的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判断,职业的事交给职业的人去做。网友们可以为李燮的离去感到惋惜,但大可不必因此迁怒落水女孩,甚至生发出阴谋怪论。

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樊成

编辑 汪垠涛

红星评论投稿邮箱:hxpl2020@qq.com

内容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。

转载注明出处:http://save.liangstudy.cn/study/10871.html